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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淑媛 - 健康中心 | 2017-10-23 | 點閱數: 579

2017-2019  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 說明
一、 目的
為關心公教人員身體健康,特推出 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邀請符合資格之醫療院所,提供以新臺幣(以下同)3,500 元進行多項基本檢查項目之健康檢查方案,作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含 其眷屬)及服務於公部門之志工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
二、 適用對象
全國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暨公營事業機構現職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技工、工友)、退休人員(含其眷屬)及服務於公部門之志工。(本方案係自費性質,公教人員如符合行政院或各縣市政府所訂健康檢查補助資格,始得檢據向機關人事室申請補助)
三、 辦理期間
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  院所資格
(一) 經衛生福利部評鑑為「醫院評鑑優等」以上之醫療院所。(花蓮、臺東及離島地區:經衛生福利部評鑑為「醫院評鑑合格」以上之醫療院所)
(二) 各獲選院所如於辦理期間因故不符合前開資格,本總處將終止合作關係,並將該醫院資訊從公務福利 e 化平台健檢專區移除。
(三) 符合資格之院所,得隨時填具意願調查表,申請加入本方案;已獲選院所亦得隨時向本總處說明理由後,退出本方案。
五、 受檢時注意事項
為避免浪費醫療資源,並配合國民健康署補助實施成人預防保健或癌症篩檢(以下簡稱成健或癌篩,詳如附件)需要,請參加本方案健檢人員,注意以下事項,以免引致紛爭:
(一)欲申請公教健檢補助者,當年度如已利用成健或癌篩,請儘量避免再檢查相同項目。
(二)所選擇之健檢方案如包含與成健或癌篩相同項目,醫療院所將於受檢人健保卡註記已利用國民健康署補助之成健或癌篩。
(三)為利醫療院所查核及辦理受檢人利用成健或癌篩之事宜,欲申請公教健檢補助之公教同仁請配合提供健保卡(不申請公教健檢補助人員不受此限制)

有意健檢者,可跨縣市利用,請事先洽向各特約醫院預約,並攜帶健保卡、現職服務證或退休證明或眷屬關係證明文件(如身分證件或戶口名簿等)前往健檢。
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以下電話詢問
電話:(02)23979298*657 羅雅馨小姐  傳真: 02-2397-1793 電子郵件:yhlo@dgpa.gov.tw

 

特約醫院介紹(含各醫院聯絡窗口及提供之健檢套餐)

◎注意:目前各醫院均有針對公教人員推出公教健檢專案,常有與本方案混淆之情形,如您至特約醫院預約時,請務必說明預約「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並確認該院提供之項目與本網站公告之項目相符後,再行預約。(如有疑問,可先利用下方電話或 email 詢問)

◎注意:如有醫院提供檢查項目有不符之情形,請務必透過以下電話或電子郵件反映,將迅速為您解決:
電話:(02)23979298*657  電子郵件:yhlo@dg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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